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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不规范 应届毕业生被当廉价劳动力

http://www.newssc.org           2006-01-14 17:41:09

四川新闻网消息  
  

  (本网记者 蒋亮)  “由于见习问题不规范,企业把应聘大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短期雇用”,1月14日,记者获悉,在政协四川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政协张萃明委员就如何将大学毕业生就业时的见习问题规范化提出建议。

  提案中说,在大学毕业生就业时遇到的诸多问题中,见习问题尚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但它却给大学教学和毕业生就业造成相当大的困扰。

  现在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招聘工作,一般都是从毕业前一年的十月左右,即大学四年级上期刚开学不久,就陆陆续续开始了。漫长的时间,多次的招聘机会,这本来是有利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但许多用人单位却要求学生马上去见习,见习之后再签招聘合同。在就业招聘问题上,学生是弱者,想工作就不得不按用人单位的要求马上去见习,往往一去就是三个月甚至半年。即使是学校不同意,也无济于事。这样,学生第四年级的学习就受到极大的冲击,以致于有的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流于形式。当然教学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如果见习之后,学生签了招聘合同、就了业,也还算可以。但有的学生在见习之后,用人单位却不签合同,就不了业,学习又耽误了。

  用人单位之所以采用见习之后再签招聘合同,应该说多数主要是想通过实际使用来对大学生进行考查。但是也有少数单位,特别有的中小企业,却是居心不良,钻大学生就业招聘工作不够规范的空子,把应聘大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短期雇用。因为大学生见习期间的报酬没有任何规定,这样一般单位只给见习的大学生每月300元左右的“生活费”,而且不用买任何保险之类,比雇用农民工还合算;甚至出现过不给报酬的情况。学生急于就业,心想反正见习是短期的,也就认了。可是见习一完,用人单位却以种种借口不签合同,应聘大学生也无可奈何。

  张萃明委员建议,劳动、教育等部门应联合作出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原则上应在大学生正式毕业之后进行,特殊情况也只能在毕业前两个月进行。这种不签招聘合同而只是对学生进行了解性的见习,时间一般不应超过半月。以维护大学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大学毕业生的正当权益。当然,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要依靠我省的有关部门积极地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由国家出台相关规定。但是,在此之前,我省先作出规定,先把我省内用人单位的招聘见习问题规范起来,还是可以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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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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