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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推荐“优秀县(市、区)委书记”公告

http://www.newssc.org           2006-05-16 15:23:09

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倡导正气,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省委决定,继2004年全省表彰优秀县(市、区)委书记后,今年将再次开展评选推荐优秀县(市、区)委书记活动,并在“七·一”前夕命名表彰。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好本次推荐工作,现就我市推荐优秀县(市、区)委书记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要求

  这次评选表彰要体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点考量县(市、区)委书记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精神、工作业绩和亲民为民形象。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在全市现任县(市、区)委书记中,推荐1名人选。

  三、人选条件

  推荐表彰的优秀县(市、区)委书记,除应具备县(市、区)委书记的基本条件外,应该具有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执政能力强,具有驾驭本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处置突发事件、做好群众工作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成效明显,所在地区初步形成风正人和事业兴的良好局面。

  2.认真履行“一把手”职责,积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能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贯彻“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有成效,县级党政班子团结协调,富有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建设工作成绩显著。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推进“三个文明”建设中政绩突出,所在地区有实实在在的发展变化。

  4.注重本地区和谐社会建设,对群众有强烈的感情,能做到亲民爱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能切实解决影响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安全生产、群众信访、媒体曝光等方面无重大负面影响问题发生。

  5.廉洁自律,公众社会形象好,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口碑好,威信高,无不良反映。

  四、推荐方式:

  欢迎各界群众积极踊跃参与到评选“优秀县(市、区)委书记”活动中来,即日起,接受干部、群众书面署名推荐。推荐人应在推荐信中写明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主要事迹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书面推荐材料请寄送或直接送达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地址:市委1号楼314房间;邮政编码:618000;联系电话:2312671。)

  接受群众推荐材料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21日止。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2006年4月17日

 

来源: 德阳政府网

[编辑: 徐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