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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吃公款六百万 四川挖出一对硕鼠夫妇

http://www.newssc.org           2006-05-22 17:50:56

四川新闻网消息  
  

  (王鑫 本网记者苏俊 ) 一对夫妻采用隐瞒、转移收入等手段贪污公款六百万元,并利用赃款购置房产和别墅,然后成立公司。原以为可以做得神不知鬼不觉,谁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5月2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四川省公路川西物资协作站原站长张仁之夫妇涉嫌贪污案一审尘埃落定,因贪污罪张仁之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21万余元,张的爱人向雪芹也以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且对扣押在案的赃款475万余元、房屋三套、手提电脑一台予以追缴。

  1993年5月,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聘任张仁之为物协站站长。当年10月,张仁之以假借条将该站帐户上35万元转到一房地产公司在成都市购买商品房一套,在2002年物协站改制时又让人以虚假财务资料将此款在帐面上隐匿。1995年、1997年张仁之又以类似方法分别转款36万余元、63万元在成都购置商品房和别墅各一套,并据为已有。

  2001年10月,张仁之与妻子向雪芹共谋成立实业公司。张仁之先是安排人分5次从物协站账户取现50万元交给向作注册验资用,后又设法将此款侵吞。1997年9月至1999年3月间,张仁之为隐匿物协站的销售收入,派人从该站一账户上将200万元公款经多次转存到另一账户,2001年12月又指使他人将其转入新成立的实业公司并取出转存和购买国债,将其侵吞。此外,张仁之还在2002年物协站改制时采用不申报、隐瞒物协站真实收入等方式,将共计224万余元租金、租赁费等收入据为已有。

  案发后,检察机关于2005年2月追缴张仁之及家属现金696万余,房屋三套,手提电脑一台。

  宣判后,两人当庭表示准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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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魏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