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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公司贿赂个人也违法 蓉公布举报电话

http://www.newssc.org           2006-07-04 16:26:27

四川新闻网消息  
  

  (记者袁丽雅)昨日,市公安局正式宣布,市局经侦治理将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治理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金融活动等领域中的商业贿赂。对自首、立功或者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拒不交代、故意掩盖问题,顶风作案的,依法从严处理。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要案件,有效地遏止此类违法犯罪在成都市滋生蔓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如果受公司指示去贿赂,是处罚公司还是个人?昨日,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平。王平说,这种情况下,公司和个人双方都触犯了法律,都应当被追究责任。在此,我们真诚希望公司、企业的负责人和广大从业人员在商业活动中摒弃“潜规则”,树立法制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发生。王平同时称,我们严厉正告从事商业贿赂犯罪的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我们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活动。举报电话:(028)84437110。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刘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