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11月21日,本报曾报道了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客户主管周小姐到中国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有人以她的名义,办理了交通银行的太平洋卡(信用卡),信用额度为7000元。记录显示,该卡已经被刷爆,卡中取走了7045元。周小姐说,她的身份证已经丢失,且在报纸上登了遗失申明。对于周小姐来说,损失是巨大的,根据规定,这些不良记录将保持7至10年。如果她要贷款买车买房,银行一查到她的信用卡纪录,办理货款将会受阻。
身份证遗失了,接踵而来的可能是银行寄来信用卡追款信函,通讯部门寄来电话费催缴通知单,有过这样经历的市民苦不堪言,到底有没有一种有效合理的方法来制止身份证遗失后所带来的种种麻烦呢?
正方
市民建议:过期身份证网上公示
采访中,一位市民曾提出建议:
1、身份证遗失后,市民应立即通过公共媒体渠道(报纸)进行遗失申明,以便让相关部门查询,免避身份证被人冒用。
2、如果登了遗失申明后,还是有不法分子用捡到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电话卡,进行恶意透支、恶意消费。公安、银行、通讯部门可以共同合作,建立一种身份证监控系统,将所有遗失的身份证记录在案。当作废的身份证被人用于进行信用卡、电话卡业务办理时,银行或通讯部门的身份证监控系将发出警报,以此告诫银行或通讯部门工作人员此证为作废身份证。
3、建立身份证查询网站,每天在报上进行遗失申明的身份证号码都刊登到网站上,当银行或通讯部门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时,对于市民们交递的身份证在网站上进行查询,如果是过期作废的身份证,将会在网站上显示。
社会专家:
建立身份证监管部门
省社会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武元表示:“我一直是这种主张,只有靠监控部门加强监督,身份证问题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身份证跟随个人终身,当人们的身份证遗失后,应当及时进行遗失申明,让原有的身份证作废。但这又会出现一个问题,补办的身份证与原来的身份证号码是一样的,到底谁才是“正身”呢?相关部门又该怎么样来分辨呢?同样这是令人头痛的事。如今,要核对身份证的单位越来越多,不可避免地让一些不法分子加大了作案机率。因此,只有靠一个监管部门进行
身份证的监督,才能让不法分子没
有可趁之机。
反方警方观点:银行完全可以堵漏
成都市公安局二处金融犯罪侦查大队的有关负责人认为,身份证系统建立在公安机关内部网,就算银行部门有公安部门的身份证系统,也不能从中看出是哪位市民的身份证曾经遗失过。关键的问题是人口信息是相对保密的,而且也渗透了法律问题,公安部门会时常通过身份证系统进行查案,但也要保护市民们的个人信息。
就民事案件来说,如果市民遗失身份证,在报纸上进行申明,在法津上是有效的。但也有一个矛盾点,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可能每天到报纸上查询,他们的工作与报纸上的“遗失申明”是脱节的。但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时,有一个核查的过程。通过对户主的单位、身份、收入、家庭地址的查询,核对其是否具备资格进行信用卡申请。如果银行进行了严格的审查,一旦持证人与身份证上的资料有出入,银行就一定能发现问题。
最后则是信用卡的领取方法,一种是银行通过邮寄,另一种则是办理人亲自到银行领取。在领取时,无论是办理人或是代领者都必须出具身份证。因此,凭一张捡到的身份证就能办理一张信用卡,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如果要杜绝这种现象发生,需要银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另一方面则要市民们小心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以免丢失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律师说法:
相关部门应统一协调
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范安彬律师赞同警方的说法,但具体实施则要靠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协调。目前,还没有一种有效的方法来制止冒办信用卡现象的发生,只有靠市民们对自己身份证的小心保管,及银行工作人员在进行信用卡办理时,认真核查申办人的资料。
昨(4)日是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经侦大队队长高鲁光以个案,提醒市民防范信用卡诈骗。
今年3月,李大明在乐至老乡的介绍下,来成都打工。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他只得每天到九眼桥劳务市场等待零活。一天中午,吃过午饭后,李大明坐在路边和几位朋友闲聊,两名打扮入时的年轻人找到他们。
个案透析
卖了身份证民工被银行追债
“你们卖不卖身份证?”年轻人问。
怎么会把自己的身份证卖了?李大明心里不解,与另外两名朋友均摇头。
“我们可以给你们一个好价钱,80块钱怎么样?”年轻人开出了价钱。
一听80块钱,李大明有些心动了,这可是做三天活路的钱啊。
“你们买身份证有什么用啊?”李大明问。
“我们有急用,80块钱应该不错了吧,你们不卖,还有很多人想卖呢。”两名年轻人对于买身份证的用途支支吾吾,立即将话题转移了。在80块钱的诱惑及两名年轻人的游说下,李大明和另外两位朋友卖了自己的身份证,每人得到了80块钱的回报。
“身份证嘛,没有了还可以补办。补办要不了几个钱,80块钱还是有得赚。”出于这样的心理,李大明自然就心安理得了。让李大明没想到的是,一个月后,他突然收到银行的催缴通知单,通知单上写明:李大明在各大商场刷卡消费5万元。“我很少逛大商场,更别说买东西了。”看着通知单上的数额,李大明倒吸一口冷气。几乎同时,李大明卖掉身份证的两位朋友也收到了银行的催缴通知单,数额均在5万元以上。自知不妙的李大明立即和两名朋友到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根据李大明身份证号码,到银行查到以李大明身份证所办的信用卡后,民警们再以ATM拍到的作案嫌疑人的图像,到商场让售货员进行指认。很快,民警抓获了两名作案嫌疑人。
北京电话
诈走老人几万元
今年9月,成都某厂的一位姓张的退休职工收到一条短信:“户主,您在北京某商场刷卡消费3000元,请及时到某某银行缴费。”看着短信,张先生倍感诧异,自己从未到过北京,何来刷卡消费呢?按照短信显示的手机号码,张先生拨通了远在北京的电话,一位声音甜美的小姐听了张先生的问讯,立即把某某银行的电话告诉了张先生,让张先生亲自咨询“银行”。
拨通“银行”的电话后,“银行工作人员”将张先生在北京商场内刷卡的消费纪录一一说明,称如果再不按时交清所欠费用,后果由张先生自己负责。听到此话,张先生一下慌了神,再次打电话给发短信的那位小姐,大呼冤枉。电话里,短信小姐也替张先生着急,随后将“北京某派出所”的电话给了张先生,让张先生报警,让“派出所的民警”对此事展开调查。
深信不疑的张先生对发短信的小姐大为感激,拨通了“派出所”的电话。对于“民警”有模有样的询问,张先生再次肯定是自己的银行卡被人盗用了。最后,“民警”提出让张先生说出银行卡卡号和密码,以便调查。一心要查出真相的张先生立即照办,将自己存有买断工龄钱的银行卡密码告诉了“北京民警”,“民警”最后还让张先生留下了家里的座机号码,称查清楚后,自然会给他打电话。
张先生终于放了下心里的石头。然而,在家一等就是十多天,张先生却没接到北京打来的电话。隐隐感觉不妙,张先生拿着银行卡到银行查询,ATM上的余额显示出来后,张先生傻了眼:自己几万块钱的存款已经一分不剩。
痛心疾首的张先生立即到派出所报案,由于犯罪份子是异地作案,成都的民警无法进行调查。看着自己仅有的几万块钱存款化为乌有,张先生只得自叹倒霉。
□警方提醒
身份证是公民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它包含了公民最基本的个人信息,伴随个人终身。在公民日常社会和经济生活中,身份证是被正式认可的有效身份证明。为此,很多犯罪嫌疑人把目光盯住个人身份证,在身份证上做文章,套取各种不法利益。因此,市民在生活中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不能轻易出借自己的身份证,更不能出卖自己的身份证。犯罪分子极有可能利用捡到的、伪造的身份证,或者利用借来的身份证(复印)、买来的身份证进行不法勾当,给市民造成极大经济或信用损失。
早报记者 王了 摄影 向宇
□链接
针对各类信用卡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五),加大了伪造信用卡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已于当日起施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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