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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电费台灯 成都老板一月卖上万台(图)

http://www.newssc.org           2006-12-28 16:43:50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这种“免电费”的台灯光线昏暗 摄影卢祥龙

  大学生小郑,前不久在网上买了一台可以用电话线“发电”的台灯,晚上宿舍熄灯之后,只要将台灯接头插进电话槽内,它就可以使用了,惹得同学们纷纷打听哪里来的好东西。“不用自家一分电费”,“2006最新科技产品”,网上的宣传口号非常动听。但记者却发现,“免电费台灯”涉嫌盗用通信公司电力,属于违法产品,还可能引起通信网络故障。一位网友直言:“这样的发明是没把聪明用到正道,让人汗颜。”

  店老板:1个月卖出上万台

  在成都几大灯饰市场,记者没有找到这种电话灯。店主纷纷说这种灯不合法,“媒体都曝光了”。最后,记者在人民北路附近一个卖灯的小铺里找到了这种电话灯。

  “早就卖完了,最后一个都是别人刚刚退回来的。”店老板以26元的价格卖掉了最后一盏台灯,“一个月前都卖30的。”据老板介绍,一个月前,这种电话灯卖得很火,光他一家1个月就批发出去上万台。“我是从浙江进的货,然后在成都搞批发。来我这里进货的主要是大学附近的小卖部,还有些卖到区县去了。”

  这种电话灯没有插头,取而代之的是接入电话座机里的一个小接头。当店老板把台灯接好打开开关后,12个小灯泡就亮了,光线微弱。记者看到,电话灯属于“三无产品”,外包装上全是英文。

  经销商:明说,就是不合法

  记者在网上找到了一位“诚征电话灯代理商”的潘先生的电话号码,谎称“想做成都代理”。据他介绍,最便宜的电话灯6元一个,如果做了一级代理,还能得到返利。

  “这种灯算不算偷电哦?”“我就明给你说吧,这种东西是偷了电信的电,本来就是不合法的。只要你敢卖,不要做得太明显,没有人查得到你……”潘先生表示,这种灯都是地下生产的,什么相关证件都没有,所以厂家一般只跟他联系,通过他来发货。

  电信:加重电信设施负荷

  记者昨日从电业部门了解到,这种电器的使用对供电局供电线路、电费收取等没有直接影响。电业部门向电信部门供电,并按规定收取电费,电话灯的电费实际上算在了电信部门头上。“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不通过计量表用电属于偷电行为,但利用电话灯转嫁电费的行为,还不太好界定。”

  电信部门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电信设施的终端外接任何电子设备都需备案,像这种电话灯肯定是违法行为,必须制止。如果电话灯大规模使用,会加重电信设施的负荷,影响通话质量,甚至造成交换机等设备和通信网络的损坏。此外,电话灯也容易造成外接灯具烧损等意外发生。“这种电话灯从技术上讲,就是利用发光二极管发光,功率特别小,也就几瓦,亮度很低,长期使用很影响视力。”

  工商和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这种电话灯没有得到国家认证,没有生产许可,属“三无”产品,生产和销售都属违法,如果市民发现可进行举报。本报记者吴宇宸

  记者手记

  让人脸红的发明

  灯具店老板得意洋洋的介绍,和昆明商人“循循善诱”的劝说,都让人觉得,这种电话灯是有市场前景的“2006最新科技产品”。当把灯与座机电话相通发光的那一瞬间,发明者的智慧展现无遗。

  网友讲了个故事:在日本留学期间,他告诉房东老太太一个节水妙法:把水龙头拧到很小,水表不会走。哪知一片“好心”却招来老太太的呵斥:“这不是节约,这是偷!”

  也许电话灯的发明者当初只是看中了这种免电费灯的市场前景,并没有将其上升到是否“偷盗”的高度,但却确实造成了一个客观事实:台灯用的电,由电信买单。有人说,这种“偷”只是弱者的一种抵抗。可无论如何,抵抗不是以暴制暴,弱者以“偷”作为抗争手段,那么被偷的难道应该去抢?

  再看看购买者,不外乎三种:一是晚上宿舍会熄灯的大学生;第二种是抱着好奇心的人;第三种则是那些贪图蝇头小利的人。

  购买者也许无罪,把“偷”字强加在他们头上显得有点过分。归根结底,发明者的智慧在错误的领域绽放光芒。从以前不转的水表电表,再到现在的电话灯,如此种种发明,却总不能光明正大,只得偷偷摸摸。这样的发明,就像“有了电话灯,再不用交电费”这句响亮的宣传口号用英文印在电话灯的盒子上一样,让人脸红。(吴宇宸)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魏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