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本网记者 杨光)1月28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获悉,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接受敬中春辞去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全文如下: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敬中春 辞去职务的决定 2007年1月28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 敬中春辞去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敬中春简历:
敬中春 男,汉族,1941年12月生(61岁),四川蓬溪人,196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10月参加工作,高中学历。现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58.10—1962.05在重庆航务学校学习,德阳二重厂、上海汽轮机厂工人。1962.05—1964.09任四川省蓬溪县附南公社大队会计。1964.09—1971.05任四川省蓬溪县吉星公社团委书记,附南公社副社长、社长,革委会主任。1971.05—1973.07任四川省蓬溪县委常委兼附南公社党委书记。1973.07—1980.09任四川省绵阳地委委员、蓬溪县蓬莱区委书记。1980.09—1985.04任四川省蓬溪县委副书记。1985.04—1989.06任四川省蓬溪县委书记。1989.06—1991.06任四川省南充地区行署副专员。1991.06—1993.08任四川省南充地委副书记。1993.08—1996.12任四川省广安地委书记。1996.12—2001.12任四川省南充市委书记。2001.12—2002.04任四川省委委员。2002.04至现在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敬中春同志是七届省委委员,省十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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