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本网记者 代朗) 1月29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大会议案组收到了来自成都代表团钟祖祥等20位代表提交的关于制定《四川省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的议案。
议案提出,目前,四川省各级各类的教育考试很多,而每年在各种教育考试中都出现了很多违法违纪的事件。钟祖祥等20位代表在提交的议案中指出,虽然有关部门对在教育考试中发现的重大案件,进行了追究和处理,但诸如泄漏考题、偷盗试卷、请人代考以及考场作弊等现象,仍然层出不穷,还出现了利用现代化设备、工具作弊的情况。代表们认为,有必要就国家教育考试问题专门立法规范。因此,建议制定《四川省国家教育考试条例》。
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制定《四川省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的内容可以包括:国家教育考试管理部门的职责、权利、义务;国家教育考试的管理范围、管理程序;考生应具备的条件和权利、义务;考试费用的收取和使用管理;国家教育考试的监考制、阅卷和评卷制度;考生查分、查卷办法;违法违规惩处条款等。
议案特别指出,阅卷和评卷制度应包含:评卷人的资格和选聘、评卷场地的选择、评卷标准培训、试卷复评与分数统计及保密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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