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本网记者 盛利)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都适用物权法。物权法中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3月23日上午,四川省国资委本年度首期发展培训班开班。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平教授应邀为机关的全体干部讲授刚刚通过的《物权法》。
四川省国资委组织学习《物权法》
四川省国资委机关在作风整顿建设中提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学风抓起。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省国资委决定,定期举办法制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授课,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的国资监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在首期培训班上不仅邀请了高校的知名教授,还安排了相关领导对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两个专题做了业务交流和讲解。
“提高能力素质不仅是实现工作作风转变的先导条件,也是增强执行力的保障”,省国资委法规处王可今处长告诉记者,行政机关的执行能力说到底取决于每一个公务员的执行力。省国资委将通过加强培训教育,使广大干部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结合作风建设,省国资委将突出学用结合和个性化培训,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据悉,在今后的培训中省国资委还将举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管理、中介机构聘用管理、企业清产核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等方面的讲座。培训将每周定期举行,并邀请高校的知名专家、相关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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