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高考试卷都不发给本人。可考生每年高考都要交考试费,这当然包括试卷费和阅卷费。既然如此,高考试卷的所有权就应当属于考生。
高考试卷不发给考生本人,其中的错误就难见天日了。某省近30万份试卷,10天时间,180位阅卷教师,每人每天要“消化”350篇,“吃”一篇800字作文的时间是一分半钟。如此,能不出现错误吗?可是不把试卷发给考生,阅卷再出现错误,考生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虽然教育部门规定,考生可以查核考分。但是还是对查分做出了种种限制。如江西省规定,查分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查核考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此查分能查出什么?阅卷老师改错了,但只要不漏改、漏统,考生也无可奈何。
不把试卷发给考生,还难免出现寻租现象。许多考生就要想办法知道自己每一题的得分,教育部门正好可以抓住考生和家长的这种心理,向查分的考生收费。在这种情况下,考生除了交钱,还有什么办法查核自己的分数呢?
公平、公正一直是教育发展的准则。把试卷发给考生,可以让社会特别是考生进入高考监督,使阅卷老师在阅卷上不敢怠慢。高考改革为什么就不能从这开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