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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贯彻八条禁令 要坦白需赶在月底前


【http://www.newssc.org 】  【 2007-06-15 17:48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四川省纪委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

  (本网记者 盛利) 6月15日,四川省纪委召开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欧泽高出席会议并讲话。

  5月29日,中纪委正式发文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了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八项禁令,即以各种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收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在离职后收受财物。

  按照中纪委要求,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以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按照要求,6月底前是主动说清问题的最后期限。

  当天,有关部门在四川落实规定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正确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立足教育、立足防范,鼓励和动员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在规定时限内说清问题并坚决立即纠正,争取从宽处理。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督促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查处典型,搞好案例剖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欧泽高指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好、执行好和遵守好规定,绝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私利,绝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任何好处。要自觉、主动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敢抓敢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要积极支持纪委抓好规定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注意发挥好纪委和派驻纪检机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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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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