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战 李佳 记者丁宁) 昨(9)日,是交警各分局对电动车交通管制集中整治第二天,各分局在辖区内设立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点,对违法电动车车主进行先教育后处罚。
昨日下午,一身穿绿色衣服的男子骑着车牌为“F53×××”的电动车在纱帽街上行驶,车后座上搭着一名女子,交警三分局民警立即用测速仪对该车进行测试,结果显示该车行驶速度为每小时42公里。交警立即将其拦下,在对该男子及车上的女子进行安全教育后,交警给予了20元的罚款处罚。
下午3时,李平骑着电动车在成都市江汉路口载人行驶时被交警二分局民警挡下。交警向他讲解了《道法》的规定和逆行的危险性。李平交纳了20元罚款。仅半个小时,民警就在江汉路口挡获了3辆搭人行驶和8辆逆行的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