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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Ⅱ级应急预案 坚决防控稻飞虱危害


【http://www.newssc.org 】  【 2007-07-31 19:04 】 【来源:  四川日报

  省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

  (本报记者) 昨(29)日,省政府召开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紧急会议,启动稻飞虱Ⅱ级应急预案,下发《关于启动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紧急通知》,并决定7月30日在泸州召开稻飞虱防治工作现场会。

  《通知》指出:稻飞虱是我省水稻生产上常见的重大有害生物,具有迁飞性、暴发性、毁灭性和繁殖力强等特点,在我省稻区已发生大面积暴发危害。7月29日,省政府决定启动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实施稻飞虱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已发生地区要坚决控制住稻飞虱危害,防止蔓延。尚未发生的地区要立即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发生。

  《通知》要求,一要加强领导。成立省稻飞虱应急防控指挥部。省稻飞虱应急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稻飞虱重发区域的泸州、宜宾、自贡、内江、南充、达州、广安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采取坚决措施,实行统防统治,确保将今年稻飞虱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水稻总产的5%以下。其它市(州)要做好调查、宣传、培训、监测工作,严防发生稻飞虱危害。

  二要明确职责。省农业厅要做好稻飞虱的调查、监测、预报和防控情况报告,及时提出灾害预警建议,制定稻飞虱防控技术方案,检查、指导防控工作,指导应急防控物资的使用;指导各地技术培训和防控知识、技术的宣传。省政府新闻办统筹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稻飞虱应急防控工作和相关防治知识、技术的宣传普及。省财政厅要按照四川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负责安排落实所需财政负担的稻飞虱监测及防治经费,监督防控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省工商局负责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领域违规违法经营农药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依法查扣查封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农药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省气象局负责稻飞虱发生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及时提供稻飞虱发生区域的气象变化实况及趋势预测信息,组织各地气象台(站)参与病虫趋势的会商并提供气象信息。省政府救灾办配合做好稻飞虱灾害的核定和协调工作。

  三要强化宣传。近期,各类媒体要集中宣传稻飞虱的危害、识别和防控技术要点。农业技术部门要及时向农民群众宣传稻飞虱的识别和防控知识,在集镇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画册,让农民充分认识稻飞虱的危害和防治技术。

  四要加大投入。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要加大投入,安排落实稻飞虱监测及防治经费,确保应急防治工作需要。

  五要突出重点。当前稻飞虱防控的重点是川东、川南的泸州、宜宾、自贡、内江、南充、达州、广安等市和再生稻区。川西,川中,川北和盆周山区要进一步加强监测,做好预防工作,严防后期稻飞虱大量迁入成灾。

  六要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乡镇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有效指导农民开展防控。各级农业部门要分片区包干,技术人员要深入乡村、田块,传授稻飞虱防控知识,指导农民有效开展防控。

 

编辑: 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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