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招数对企业是否划算对员工有何利弊
开栏语
劳动合同法成都在行动
备受关注的《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正式实施。作为一部充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它的实施会对企业、劳动者、政府机关带来诸多影响。企业应当怎样适应《劳动合同法》,及时调整自己的用工制度?劳动者又应该注意企业可能使用的哪些“阴招”,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劳务派遣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业务外包事务的机构又会有怎样的促进作用?本报今起推出劳动合同法·成都在行动系列报道,为您全方面解读新法。
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的临近,有的企业越来越紧张,“华为辞职门”等事件更是撩拨着企业敏感的神经。记者调查发现,成都部分企业近日频繁向律师求助,不少企业已聘请律师设计新用工方案,寻求应对劳动合同法的措施。昨日,多位成都资深劳动法律师对此进行详细解读和点评。
真实案例1
5年一签延缓无固定期限合同
成都一家有着一定历史的大型园林绿化公司,现有职工420余人,10年以上老员工83人,退休返聘、外单位内退、退养、停薪留职人员共36人。其中,近30人的园林设计队伍以及近20人的管理人员是公司的核心人才,同时还有搬运工、车队、食堂、园丁、清洁工、保安等其他人员约300余人。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这家企业尽量降低人力成本、减少用人风险的要求,该企业的律师设计了以下调整方案。
实施方案
1.对已有10年以上工龄的83人,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50人核心团队,视情况,分为3年一签,5年一签,或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点评: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续签合同时,只要劳动者没有违法、违纪等问题,企业都将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延长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将相应推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为企业甄别人才保留必要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