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新方案公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收长途费
综合新华社电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13日公布:3月1日起实行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新方案,即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最终方案降幅比听证方案大
两部委有关负责人说,从听证会情况看,运营企业都希望分步实施逐步降低,其他听证代表都希望在方案二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我们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以听证会方案二为基础,进行了适当调整,主要解决原听证方案二中后付费漫游用户做主叫拨打漫游地电话时的收费高出现行上限标准每分钟0.1元的问题。2月5日,两部委邀请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有关负责人和部分专家进行了座谈,最后形成了新的方案。据移动通信企业统计,漫游状态下用户主叫的比例高于被叫,因此最终方案降幅要略大于听证方案二。
低于上限标准不得借机涨价
按照要求,现行资费方案中,高于新方案标准的,由电信企业按照上述标准降低;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得借机涨价。两部委表示,因电信企业对计费系统需要进行技术改造,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执行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
两部委有关负责人说,当前我国电信市场发展不平衡,此次下调国内漫游费上限,将进一步强化移动电话对固话业务的分流趋势。
五问手机漫游费
据新华社电 就方案的相关问题,信产部、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为何被叫不能免费?
负责人:最终方案已考虑本地单向收费因素,漫游状态被叫收取的费用是长途费用。例如,一北京用户A漫游到上海,北京的另一用户B在北京拨打A用户,B用户并不知道A用户已漫游到上海,B用户支付的费用只是本地通话费;A用户接听电话需要占用长途,发生长途费用,若由B用户支付则不尽合理,因此长途费用应由A用户承担。
为何标准就高不就低?
负责人:新方案未参照现行资费方案中较低的漫游费制定,是因为现行的优惠资费方案,一般都附加以最低消费等限制条件,是给漫游通话量较大的少数用户提供的优惠价格,并不适用于所有消费者。上限调整是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最高价格,惠及面大于企业推出的各种漫游资费优惠方案。
为何不能同网同价?
负责人:由于我国各地经济水平、用户承受能力和资费水平差异巨大,目前贫困地区手机业务量小、单位成本高,但考虑消费者承受能力,本地通话费水平低于经济发达地区。如果现在就实行同网同价,那么就要在全国选取一个中间值定价,发达地区、高资费地区的价格会有所下降,但对贫困地区实行的低资费难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