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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菜市场"软硬件"升级 将设快速质检室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3-06 13:27 】 【来源: 成都日报

  昨日,记者获悉,市公建办、市文明办、市工商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成都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菜市场升级达标标准》。标准主要涉及菜市场硬件设施、软件管理、市场管理三大部分。

  硬件设施应设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室

  《标准》硬件设施部分从菜市场的地面、货台、货柜、货架、水池、顶棚、电线、给排水、停车场、环卫设施、公共设施等11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冷鲜产品必须在冷藏柜陈列销售——菜市场地面必须平整、无坑洼、无积水,铺设防滑瓷(地)砖(机动车通道用水泥硬化地面)。冷鲜产品必须在冷藏柜陈列销售,食品(卤品)必须专间(柜)经营。货架以市场为单位统一制作,大小一致,肉架应该设置挂钩,价格、质量公示牌。

  设置方便消费者使用的供水点——菜市场给排水方面,场内应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熟食经营供水到专间(柜),水产柜应供水到摊,肉摊供水到经营区,并设置方便消费者使用的供水点。

  设立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室——在主要出入口设立咨询服务台、导购图、违法经营行为及商品行情公示栏。市场内应设置顾客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在市场应设置公共厕所,不能设置公共厕所的市场应指定相对固定的公厕,并做好卫生维护。市场内应设有市场物管和监督管理部门办公室,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室。

  软件管理8大制度要公示上墙

  《标准》明确:城区政府要将菜市场监管纳入目标管理,街道办事处要设置专门的菜市场管理机构,实行专人专管、专人负责,并建立监管目标责任制,每个市场要配备2名办事处专管人员。

  菜市场8大制度要上墙公示,具体包括:市场举办者第一责任人制度;重要商品准入制度;商品质量销售承诺制度;商品质量监管责任及查验登记制度;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及备案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制度;市场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

  市场管理9大事项成“禁区”

  《标准》规定了菜市场的9大禁止事项:场内不得留宿,不得生火;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垃圾不得乱丢乱堆;不得出摊占道,乱搭乱建;禁止销售过期、变质及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不得现场制售炒货和熟食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线不得裸露、悬空;不得搞价格欺诈和哄抬价格;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卫生部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和《成都市对假冒伪劣产品及其违法者实行市场禁入的暂行规定》规定的禁营商品。

  (本报记者刘浏)

 

编辑: 黄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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