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岁的苏玉莲因与他人发生争执而受伤,出院后,苏玉莲两次前往致使她受伤的李文光家中索要医疗费,李文光之妻李秀珍选择了上吊自杀……3月4日,眉山市丹棱县张场镇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2007年5月26日,因文从光(苏玉莲的儿子)搭建灶台占用了李文光家地界,两家人发生争执,苏玉莲在争执中受伤,治疗花去医药费2000余元。
2007年9月7日上午,苏玉莲来到李文光家中索要医药费,李文光夫妇找来村镇干部并报了警,但苏玉莲仍拒不离开。在民警和镇干部的劝说下,当天傍晚7时才她离开李家。同月27日上午,苏玉莲再次来到李文光家,李秀珍哭着寻求村镇干部予以解决,村镇干部让李秀珍先回家,他们随后去解决。上午11时许,李秀珍在一棵桔子树上上吊自杀。李秀珍自杀后,村镇干部到李家劝说苏玉莲离开,她仍要求李家给付医药费,后在大家一再劝说下才离开。
3月4日早上,庭审开始。开庭前10分钟,庭内已座无虚席,87岁的苏玉莲在儿子搀扶下步履蹒跚来到现场,坐在为其专门准备的一张藤椅上。由于老人视力和听力大不如前,法庭特意让她儿子在旁边大声“翻译”。
检察机关认为,苏玉莲两次上门讨要医药费与李秀珍之死虽无直接因果关系,但有必然联系,若不是其两次前往李家,多方调解仍拒不离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李秀珍也不会一时想不开自杀。被告律师则坚持苏玉莲无罪。律师表示,苏玉莲上门讨医药费是合法的、正当的,一个八旬老太虽两次前往,但能做出什么过激行为?故不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后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此案。(石升云 黄莺燕 蒋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