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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 农村留守老人应全部纳入低保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3-12 23:54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本网讯(四川新闻网记者 盛利)“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年轻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大量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3月12日,全国政协委员罗霞在接受四川新闻网采访时表示,在全国尤其是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应当全部纳入社保体系。

  老有所养得不到保障

  在全国政协会议期间,罗霞委员带来这样一组数据:从2000年到2006年底,我国老年人口从1.26亿增加到1.49亿,占总人口比例也从10.2%提高到11.3%;农村老年人约有9000多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的60%。随着大量年轻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尤其是西部地区,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步伐加快,出现大量“留守老人”,仅四川金堂县就有留守老人2.5万人,占其农村老年人总人口的25.6%。

罗霞委员关注留守老人

  目前农村养老问题在哪里?首先,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老有所养难以保障。当前农村以养老家庭为主,随着农村人口流动加快,大多数老年人仍要靠自身的劳动来养活自己,而随着年龄增长,劳动能力下降和疾病增多,留守老人身边无子女照料,养老问题更加突出。

  其次,当前政府保障比例较小。政府对五保老人、低保老人等供养救助,覆盖范围极小,造成一些实际贫困家庭得不到救助。此外,不少留守老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负担沉重、健康状况差、安全隐患多、缺少必要的精神文化生活,总体生活质量偏低。

  提案:农村留守老人全部纳入低保

  提案中,罗霞委员建议,政府应增加社会救助,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她说,解决留守老人养老问题,首先要由财政承担,通过转移支付的主要方式,参照低保标准,将符合条件的留守老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采取自己申报、张榜公布、群众评议的方式加以确认。此外,要通过企业捐赠、社会献爱心和组织慈善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多方筹集资金,建立农村贫困老年人帮扶救济基金,给予特殊困难补助。

  提出提高老人医疗费报销比例、积极稳妥发展集中养老等建议的同时,罗霞委员认为,应积极探索以承包的土地、宅基地及其它物产权换养老,或者邻里自愿帮扶加有偿服务等新的农村养老方式。

  她说,“远亲不如近邻”的俗语值得在留守老人和五保户中推广。农村老人可自愿与其邻里达成委托帮扶关系,共享政府补贴者落实到户,不必一律集中居住。这不仅可节约了养老院的建设费用,还避免了清一色的年老体弱人群生活在一起造成的负面心理压力和不同生活习惯所引起的纠纷。

  对老有所乐的问题,她认为首先要加强留守老人的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乡、村和志愿者四级服务网络,让政府、群团、社会与家庭共同参与,促进留守老人的社会化服务。在服务范围上也不应局限于扶贫解困,应向健康、心理咨询及素质提高等全方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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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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