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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申购经适房 原住房须由住房中心回购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3-14 09:53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昨日成都房管局发布消息,3月17日起至4月30日,成都市将对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需求情况进行预登记。根据经适房管理最新规定,今后经适房建设管理主要有四个变化。

  原有自主产权房必须由住房储备中心回购

  “申购经适房,需将原自有产权住房交由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计价回购。”据了解,本年度申购经适房将实行新办法,回购原有自有产权住房将成为申购的前置条件之一,过去则是进行差额购买。

  “把回购作为前置条件之一,是为了帮助申购者及时顺利出售原有住房,筹集购买经适房的首付款。”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蒋治云表示,本次预登记除了满足家庭年收入4万元以下(含4万元);家庭成员中拥有2个(含2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主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3年以上;原有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这三个条件外,还必须将原有自有产权住房交由市住房储备中心计价回购。如不愿意回购,将视为放弃此次经适房申购。

  实行有限产权5年后交易需缴一定价款

  根据最新管理办法,经适房将实行有限产权。“购买经适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后进行交易的,需按增值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未满5年的,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适房,由政府按原价回购。

  据了解,2008年度计划建设的经适房项目原则上只向已预登记的家庭销售。“今年成都经适房项目西城丽景(高家村)、光华嘉苑(中坝村)、皇经楼项目、向龙村(“居家福地”2期)4个,都是面向前年预登记的市民,目前正在购买登记。”去年已有3800多户家庭预登记,初步规划了25万平方米的经适房。

  按成本销售政府组织建设不能有利润

  “由政府组织建设的经适房只能按成本销售,不能有利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经适房项目,利润率不得超过3%。”为实现全省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部分解决,近日,四川省建设厅发布了《2008年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工作要点》。据了解,今年全省将新建2万套、10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新增4万户住房租赁补贴;面向社会发售1万套、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并对经适房实行最高限价。

  建设标准面积60平米左右中小户型

  “经适房建设标准为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户型。”本次申购预登记对象为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的家庭,时间从本月17日起至4月30日。今后每年经适房预登记都将定期在3月进行。“近两年内面向社会发售的经适房优先受理预登记的家庭,凡未预登记的,原则上当年不能申购。保证预登记家庭申购、房源富余的情况下,未作预登记者可申请轮候。”

  凡当年申购后又不购买的,将取消下一年度的登记和购房资格。为此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市民,抓紧时间前来预登记,千万不要错过登记时间,以免失去购买资格。需进行预登记的市民,可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房产管理局登记。(记者陶玲)

  五城区(含高新区)房产管理局具体联系电话和地址

  登记机构     电话    地址

  锦江区房产管理局 86763946 大慈寺路22号

  青羊区房产管理局 87776578 观音阁后街3号

  金牛区房产管理局 87571325 茶店子西街12号

  武侯区房产管理局 87022558 武侯大道双楠段331号

  成华区房产管理局 84399067 成都市猛追湾街12号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85339227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

 

编辑: 黄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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