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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看病贵问题 代表支招药品价格政策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3-15 22:55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本网讯(四川新闻网记者 代朗)“药品顺价作价政策要求医院对采购成本不同的所有药品均按相同的固定差率顺价作价,使其用高价药对医院有更多的回报。顺价作价后,高中价位药品逐渐成为医院用药首选,在药品价格降低时,患者的药费却没有降低,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全国两会期间,针对目前药品集中采购和药品价格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罗毅平提出了相关建议。

  “药品集中采购对中标药品准入标准要求太低,药品招标范围几乎涵盖所有品规,未突出重点,各省中标药品品规均在一万个左右,承办机构对中标药品的监管难度过大,无法保证中标药品的质量。”罗毅平指出,“招标采购的药品信息变化过余频繁,中标企业、药品品规、价格每次变化动辄成百上千。参与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不仅难以操作,同时运行成本大幅增加。”

  “招标品种不分轻重一律降价,药品价格的高低成为能否中标的首要条件,许多小企业成为主要中标企业,众多名优企业的品牌药品、低价药品纷纷退市”,罗毅平认为,这将导致市场药荒事件不断发生,产品质量、企业可信度无法保证。

  “药品招标采购建议对药品采购目录实行分级管理,按药品用量、用药金额将目录内药品分类,采用集中招标采购与自主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分级采购。”罗毅平提出,“严格控制中标药品的品规、生产与配送企业数量,严格中标企业与产品准入标准,以产品质量、企业可信度和药品价格作为药品中标的基本条件,同一品种在同一地区最终中标的品规与生产企业应严格控制数量,避免品规产地遍地开花。”

  “关于药品价格核定建议采用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政府制定药品价格应综合考虑药品的生产经营成本、医药产业政策、群众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随着企业生产成本、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变化,定期重新核定药品的零售价格,缩小同类药品之间的价格距离。在确定最高限价的同时应确定最低保护价格,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供应保障与价格保护机制。”罗毅平同时还建议,调整现在执行的按固定差率顺价作价的价格政策,重新制定合理的药品加成率。对不同价格的药品,实行差别差率,对单价高的药品价格实行低差率,对单价低的药品价格实行高差率,并逐步调整流通差率总水平,保持药品的合理比价,这样价格越高的药品医院的收入越少,可以鼓励医院购进相对便宜但质量有保证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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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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