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物业公司在小区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昨表示已责令各区房管部门进行整改
“对于小区存在的安全漏洞熟视无睹,这种物业公司的行为从本质上说是慢性自杀。因为相关部门已将小区存在安全漏洞或隐患纳入物业公司优劣的指标考核。一旦这项指标下降,将直接影响物业公司今后的发展……”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成都市物业管理监督服务中心副主任、成都市房管局物管处副处长黄明泉。本报文明督查别动队记者调查的小区安全漏洞,已引起该中心高度重视,要求六城区房管局物管部门调查牵涉其中的小区。据了解,尽管小区安全漏洞属于物管服务优劣记分系统的一项指标,但有关部门在这一选项上没有完全逗硬落实。
黄明泉表示,对于存在安全漏洞的小区,将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履约物业公司的信用记分。同时要求六城区普查辖区所有小区,成都市物业管理监督服务中心将对此进行抽查。
监管真空:
谁来监督物业公司?
据介绍,成都市目前各小区和业主是合同服务关系,物业公司的行为实际上是履约行为。物业公司推行等级化管理,当然也是等级化收费。然而,实际上,个别物业公司分等级进行服务时,往往是难以落实,或达不到与物业费相当的服务水平。本报文明督查的个别小区就存在类似情况。昨日下午,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成都市还没有一个中介机构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优劣作出公正、公开、合理的裁决。因此,物业公司除了业主外,实际上处于一个监督真空地带。小区业主不可能天天盯住物业公司服务。而且一两个业主的声音,也不能对物业公司服务造成重大影响。
在追究小区安全漏洞时,物业公司往往将责任推到个别不负责任的护卫身上。另外,成都市物业协会作为物业管理专业社团组织,对于物业公司具体经营情况没有细化规定,也没有人监督物业公司履行与小区业主服务合同时的细节。
忽视安全漏洞
物业公司是“慢性自杀”
那么,究竟谁来监督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黄明泉称,从2006年底,成都市房管局已对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信用记分标准。对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一旦出现安全漏洞,将按规定进行扣分。
一名业内人士说,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目前物业公司信用记分所剩无几。信用记分对物业公司发展至关重要。在物业公司参与招标、投标中,信用记分将是衡量物业公司优劣的重要指标。因此,对于小区存在的安全漏洞视而不见、熟视无睹的物业公司,其实无疑是慢性自杀。
最后,黄明泉也承认,之前,有关部门的确对存在安全漏洞的物业公司未在信用记分上落实。昨日,市房管局已根据本报文明督查的小区,责令五城区及高新区房管部门进一步整改,并将其结果上报市房管局备案。一旦查实,将按规定扣除其信用记分。同时,市房管局要求各区房管局普查所有小区,物业公司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市房管局将定期进行抽查。今后物业公司进行招标、投标时,都必须将信用记分作为重要衡量标准。
督查别动队记者 袁勇 杨兆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