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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检系统公招 四种情形免考务费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4-02 06:49 】 【来源: 成都商报 】
(实习记者 雷浩然)昨日下午,记者从省人事厅最新获悉,2008年全省法检系统公招中,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4. 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笔试前5日至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报考单位所在地市州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实习记者 雷浩然)昨日下午,记者从省人事厅最新获悉,2008年全省法检系统公招中,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4. 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笔试前5日至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报考单位所在地市州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编辑: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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