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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取缔无证摊贩 符合条件的入低保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4-09 08:09 】 【来源: 成都商报

  为规范成都市无证无照经营,日前工商、卫生、质监、公安、民政、食药、城管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规范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的通告》,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展开。据悉,这次规范并非简单取缔,而是“以创业促就业”,推动依法创业和灵活就业。尤其对因无证无照被取缔后,符合低保条件的经营者,将纳入当地低保范围,这在我市尚属首次明确提出。

  规范重点:小餐饮美容美发店

  据了解,此次规范的重点行业包括小餐饮店铺、小食品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浴池、复印打印店、游泳池、网吧及报刊零售点等。重点区域包括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公路沿边、校园周边、市场及周围等。

  此次规范行动不是简单的取缔,而是根据经营户的特殊情况进行分类处置。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条件但未申领证照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应主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无证无照经营户应主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活动,或者按政策规定可免于登记的经营活动,不作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

  对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无生活来源人员、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从事的不涉及安全、危险的服务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将帮助其经过整改或通过转行达到条件,依法进行规范,相关费税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其合法经营。对无法达到规范条件的,将进行免费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工作岗位;无证无照经营者被取缔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将纳入当地低保范围,实施社会救济。

  经整改符合基本条件可降低门槛

  市民政局低保处负责人李康宁表示,成都市已经实施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只要在取缔过程中出现确实生活困难达到低保条件的,将全部予以救助。

  另外,重点区域内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经整改符合基本条件的,相关管理部门适当降低门槛和有关收费标准,核发一年有效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能够整改达标并有整改行动,但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小型店铺,可向政府和消费者承诺限期整改后,相关管理部门核发半年有效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半年后复查达到基本条件的,换领一年有效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无法达到基本条件的,应主动转向经营或自行关闭。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举报电话:12315。

  记者 肖刚  

 

编辑: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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