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玲 记者 李寰 实习生 张实秋)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近日制定《审查逮捕工作规程》,提出“提前两天审结案件”新规。据悉,这是缩短办案时间,减少诉讼成本的重要举措。
青羊检察院做出明确规定,如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要求承办检察官必须在5日内对案件审查完毕。如果嫌疑人还没被刑事拘留,要求承办检察官在12日内审查完毕,这也比规定的15天提前了3天。对于自侦案件、重大案件,需经检委会讨论,青羊检察院要求在4日内必须审查完毕,比规定时间提前至少2天。据介绍,制定提前审结时间是为了缩短办案周期,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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