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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加班享受不到3倍工资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4-27 12:15 】 【来源: 成都日报

  “五四”青年节14岁至28岁青年将放假半天。这意味着今年“五一”到“五四”,14至28岁的青年将有“三天半”的法定假期。但是对于上班族来讲,多出的半天假期能享受到加班工资吗?记者就此咨询了劳动保障部门。

  放假与否许多企业没反应

  “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很高兴,怎么说都是第一次嘛,但是单位具体放不放假我们还不清楚。”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的刘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听说了有半天的休假,但是直到现在也没听公司提这个事,所以他认为放假的希望不大。

  在市区一家旅行社工作的王先生则坦言,“五一”3天小长假他都将在加班中度过,何况“五四”青年节了。“由于行业比较特殊,放假的可能性非常小,虽然我还够得上休息的资格,但是个人也觉得这样的半天休假意义不大!”

  记者昨日向多家用人单位咨询,回答大多是尚未有方案出台,原因是消息来得比较突然。

  5月4日上班不享受加班费

  采访中,许多市民都提出相同的问题:5月4日当天,应当放假的劳动者如果继续上班,是否可以得到加班费用?

  按照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都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有在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劳动者加班才享受加班费待遇。在春节、国庆节、劳动节等全民休假的国家法定假日加班的,当天工作应该按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妇女节、青年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正常上班的,应不用执行“三薪”制度。另外,虽然5月4日正好是星期天,但由于跟5月2日休假时间进行了对调,因此今年的青年节应视为正常工作日,即使职工上班,也不能够按照“休息日”的办法领取加班费。不过,这位负责人也表示,如果适龄的青年没有得到应有的休息,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本报记者裴睿

 

编辑: 王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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