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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ewssc.org 】 【
2008-04-30 15:54
】 【来源:
什邡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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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司法局为民调解、合法维权简讯三则什邡市司法局按照“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为民排忧、合法维权,在实践中开展技能大练兵。现将为民调解、合法维权事例予以刊发,以供学习交流。
惠民金卡求援助残疾权益受保护
2008年2月19日,顾泽东、徐加友、郑永录三人因在工厂打工没有领到工资及无故被辞退的事情到什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这也是启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富民惠民服务金卡”后受理的第一起持法律服务金卡的援助案件,并且三人均是残疾人。听取了他们要求工厂进行给付拖欠工资及劳动赔偿后,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此案,并指派四川方纬律师所巩春胜律师办理该案,向什邡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辩论的基础上,什邡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和律师耐心向对方当事人讲明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外调解,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4月11日,三名残疾人拿到了拖欠的工资和赔偿款。
小事自杀起纠纷司法介入促和解
2008年期间,来自重庆市綦江县的代某(女,19岁)在什邡某理发店打工,因个人受感情问题困扰,其书写的一张流露自身情感问题的纸条被店主发现后,代某因索要未果,情绪产生变化,一直在思想上想不开,在工作期间私自离开理发店后跳楼自杀。代某的父母及亲属闻讯赶到现场后,情绪异常激动,要求理发店的店主李某对代某的死亡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提出了20万元的赔偿要求。在遭到店主的拒绝后,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死者家属拒绝将停放在市殡仪馆的死者尸体进行火化处理,并在理发店处摆放花圈、设置灵堂,经公安机关多次劝导、制止,死者家属仍不听从,以致严重影响了理发店的正常经营秩序,导致群众围观,在社会上也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3月31日,城西派出所将情况通报方亭司法所,请求方亭司法所共同进行调解,方亭司法所获知情况后,立即会同城西派出所,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在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为自杀的基础上,依法向当事双方讲明了案件的性质,教育当事双方要冷静对待,依法依理妥善处理,逐步使双方的对立情绪得以缓解。通过几轮艰难的协调工作,4月2日,当事双方就此案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由店主李某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多项钱款合计人民币1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最终使这一因感情因素导致自杀的事件得以有效化解,避免了纠纷的激化。
工伤致残求赔付耐心调解达协议2007年3月15日,马井镇金牛村在某民营企业务工的张某,在工作时不慎被开水烫伤,经过治疗伤愈出院,但落下了八级伤残。张某多次找到厂方,要求厂方付给他一定的赔偿,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此事一直得不到解决。2008年3月3日,张某来到镇调解中心请求予以协调解决,否则就要诉诸法律或采取过激行为。马井司法所和镇调解中心迅速开展调查,通过对企业和个人的深入了解,经过三次调解和耐心细致的工作,3月26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厂方一次性给付张某4.15万元的经济补偿,张某承诺不再向厂方提出任何要求。通过调解,避免了因工伤事故处置不当进而引起诉讼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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