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30日,成都猛追湾邮政分局邮递员钟新民和他的11名同事,像平时一样准时到达单位上班。半小时后,他们12人接到邮局人事部下达的辞退通知,并要求当场办理交接手续。询问才得知,这是由于当初为他们写推荐信的社区,拒绝在和邮局续签的《投递协议》上盖章造成的。随后,钟新民等12人向邮局提出赔偿,可邮局方却以他们不是正式职工为由拒绝。无奈之下,12名邮递员将邮局告上法庭,要求邮局赔偿各种损失费。昨日,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庭审现场,原告之一钟新民说,2006年8月底,通过社区劳动保障站的帮助,年届五旬的钟新民在社区居委会的推荐下,到猛追湾邮政分局接受试用考核,通过自己良好的表现他正式成了该邮局的一名投递员。据钟介绍,和他一同被辞退的11名邮递员都来自困难家庭。邮局方则认为,他们和12名邮递员没有任何劳务关系。争执不下,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记者 蹇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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