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裴睿)地震灾情发生后,省劳动保障厅立即召开应急工作会,启动应急机制,并要求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对伤亡人员提供帮助。
省劳动保障厅表示,对在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中因工伤亡人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要及时按工伤保险的规定进行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受伤人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而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医疗费用比照工伤保险的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本来在自然灾害中伤亡的人员肯定不在‘工伤’范围内,但我们要求特事特办,这就是‘惠民’。”省劳动保障厅一负责人表示,除了“工伤”外,“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也进行了临时调整——一律比照工伤保险的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报销比例大大提高了。此外,省劳动保障厅还要求,要研究通过扩大失业保险金使用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保障受灾失业人员的生活;要运用好就业再就业资金,支持受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要切实做好农民工的工作,帮他们排忧解难。
昨日上午,省劳动保障厅全体干部职工也自发组织起来,向灾区人民献爱心,截至发稿时,已捐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