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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琪玛成分被质疑 法院认定非虚假宣传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7-04 20:37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4日电(武侯法 记者 曾燕伶)成都市民小苏日前因一包宣传为100%全鸡蛋液制作的沙琪玛打起了维权官司,他称该沙琪玛配料中含有小麦面等成份,说明并非为纯鸡蛋液制作,“我只要求卖沙琪玛的超市双倍返还我所支付的货款,并在市级报刊上公开道歉,让他们为自己的虚假宣传付出代价。”

  小苏将他在今年元旦所购买的沙琪玛拿给四川新闻网记者看,“你看,沙琪玛外包装正面下端和背面右下端都用醒目的文字说本品系100%全鸡蛋液制成,我就是冲着这点才买的。”小苏又把外包装上并不太显眼的配料表指给记者看,上面标明该沙琪玛含有小麦面、鸡蛋、食用棕榈油、液体葡萄糖、白砂糖、脱脂奶粉、膨松剂和抗氧化剂等成份。“这个配料表就能说明沙琪玛不是纯鸡蛋液制作的嘛”,小苏在次日就向工商等部门投诉,但均未被受理。

  事后,小苏再次找到销售沙琪玛的成都某大型超市,超市方称可退货,但否认做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坚持认为自己上当受骗的小苏来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请求该院判令超市在成都市级报刊上就其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一事公开道歉、双倍返还购买商品所支付的货款9.8元,并承担诉讼费。小苏告诉记者,就在案件审理期间,他发现该沙琪玛新品外包装上的宣传文字已改为100%以全鸡蛋液为主料制作,“说明他们以前是有意误导消费者的。”

  武侯区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超市的供货商成都某商贸公司和沙琪玛的生产商成都某食品公司列为了第三人。超市方在法庭上称,自己作为销售企业,并没有对产品做任何宣传,虚假宣传也就无从谈起;商贸公司和食品公司则表示该沙琪玛无食品质量问题,产品标识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请法院驳回小苏的诉讼请求。

  “所谓100%全鸡蛋液制作的宣传文字和产品配料表的描述确实存在一定的矛盾,我们认为消费者能从这两处文字中得知沙琪玛的主要成份是鸡蛋液”,武侯区法院法官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宣传文字是否涉及虚假宣传应从普通大众消费者的认识水平去理解。“蛋酥口味沙琪玛是由鸡蛋等多种配料制作而成,鸡蛋是其中的主要配料之一,这是普通大众消费者对该食品的一般认识”,法官称仅从宣传文字中就片面理解为沙琪玛是纯鸡蛋液制作的有违基本常识。

  鉴于该沙琪玛通过了质检部门包括产品标签标识在内的各项检验项目,被评定为合格产品,武侯区法院认定超市并没有对消费者作出虚假宣传,小苏想要购买沙琪玛的意愿是真实的,判决驳回小苏的一切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用150元由小苏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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