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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房屋装修期间漏水 淹坏电梯要赔起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7-04 20:43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4日电(武侯法 记者 曾燕伶) 2007年底,温女士正在装修的新居被卫生间漏出的水所损坏。还没来得及心疼,她又被物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水漫电梯造成的损失。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温女士在去年7月到新购买房屋的物管处办理了装饰装修施工证,上面载明了其住房装修的时间等事项。11月20日温女士像往常一样来到初装房查看装修进度,“跃层的卫生间漏水了,我进去的时候水已经把二楼三个房间的地板、木制家具和一楼的两个卧室泡得不成样子,所有房间的墙角都被泡坏。”

  温女士连忙关闭了家中的水闸,并向邻居打听情况。邻居告诉她,物管因检修水管从前一天上午就开始停水,约十二小时后才恢复供水。“可能是装修人员在停水期间没有关闭水龙头,物管恢复供水之后造成了这样的局面”,温女士认为物管公司明知自己的房屋没有住人,应在供水后主动检查或与她联系。“一定要让物管赔偿!”温女士怒气冲冲地前往物管公司,让她感到意外的是,对方也正准备找她要赔偿金。

  “我们在11月20日凌晨3点多发现温女士家中有水溢出,水漫到了电梯里,致使电梯受损不能使用”,物管公司工作人员对四川新闻网记者说,他们当即关闭了水闸并向电梯公司报修。电梯公司维修人员在十余分钟后到达,记者在他们出具的报修单据上看到,该单元电梯全部瘫痪停止运行,电梯井道、轿厢和呼梯等严重进水,检测为电梯进水导致短路将电梯电脑主板、控制电源板和厅外呼梯十五张通讯板烧坏。

  物管公司认为他们已在停水前贴出了通知,尽到了相应义务,电梯的维修费用应由温女士承担,“我们主动垫付了两万多元的维修费用,电梯在两个多月后才恢复正常,严重影响了业主的生活。”由于温女士拒绝支付维修费,物管公司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温女士立即支付公司垫付的电梯维修费。

  武侯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电梯受损是因为温女士家中漏水所致,温女士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物管公司明知温女士家中正在装修,却没有重点巡视或提示温女士维护好家中设施,对电梯受损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故酌情判令温女士支付60%的维修费用,即16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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