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四川新闻 > 四川新闻 正文

我省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将得到有效规范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7-19 06:32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记者 姚长寿)昨日,《四川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正式发布施行,今后我省各地、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可望得到有效规范。根据《规定》,违法行为人年龄不满14周岁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违法行为超过法定追究时效,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或者决定从重行政处罚的,应当由执法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处罚决定书和说明材料抄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行政执法部门对于社会影响面大、公众关注程度高的行政处罚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公开审案。

 

相关报道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