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四川新闻 > 成都新闻 正文

成都取消9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8-30 06:19 】 【来源: 成都日报

  (记者 黄颖 张婷婷)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为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行政效能,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日前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全市市级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进行认真清理。通过会议讨论后,市政府决定公布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7项,登记14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91项;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3项,凡没有进入目录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各部门不得组织实施。各区(市)县政府将对照市上清理结果,对本地区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并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清理原因

  不规范 需依法设定

  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我市先后8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988项,占原有审批项目的84.7%,公布了确需保留执行的行政许可107项,大幅减少行政许可项目。同时,结合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规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大量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这些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在设定上主体混乱,名目繁多,上至国家法律,下至政府部门乃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都在设定;在实施中,没有统一规范,环节复杂,缺少监管,随意性大,影响到我市投资环境和创业环境。因此,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需要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彻底清理并进行规范,使其依法设定,依法实施,依法受监督。

  清理原则

  合法、精简、效能

  据悉,此次清理的范围为市级部门实施的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清理的原则是“合法、精简、效能”。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一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设定依据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二是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后,新文件没有规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三是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四是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与现实要求不相适应的,或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或通过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或行政相对人能够自主决定的,或长期未实际实施、取消后不影响社会管理的,予以调整或取消;五是一个审批事项多部门审批的,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进行调整;六是区(市)县政府部门可以实施的,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予以下放。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政府决定公布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7项,登记14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91项;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3项,其中,调整为受上级行政机关委托实施审查的19项;下放管理层级、调整为区(市)县部门实施的22项,调整为不需要行政机关审查的告知性备案的15项,调整为监管措施的21项,调整为根据当事人要求提供服务的26项,调整为其他行政审批实施中的环节、不单独作为审批项目的3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