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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补习不再交费 捐资助学不得与入学挂钩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9-05 10:22 】 【来源: 四川在线

  天府早报讯(记者 侯林利 实习生 周密)昨(4)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明确我省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公办学校收费将取消“一费制”中的杂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以及初三补习费、蒸饭费、教辅资料费等,严禁将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

  将继续保留的费用包括代收费中课本费、作业本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住宿费、借读费以及服务性收费中小学托管费、自行车寄存费。学校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

 

编辑: 王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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