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郑先生来电:
10月5日,我带不满两岁的儿子到市游乐园玩耍。在一处游乐设施前,我买了票准备陪孩子玩。谁知,工作人员却称婴幼儿也要买票。我的小孩才一岁多,平时我们来游乐园玩耍孩子都是免费的,为什么黄金周期间就必须买票?
质疑
婴幼儿游乐要收费?
在郑先生的记忆中,乘公交、车船都有一个“儿童免票线”,110厘米以下免费,110-120厘米半价,120厘米以上全票。因此当工作人员告诉他小孩也要买票时,郑先生很惊讶。他说,以前自己也经常带着孩子到游乐园玩耍,因为孩子幼小,很多项目都没收过费,为什么国庆节期间就要收费?
当时,他误认为游乐园趁着国庆大假游客多,有意设卡,于是找到游乐园管理科,一位值班工作人员明确告诉他:婴幼儿也要收费。
在某游乐设施处,有一个公示:儿童一律收费。对此,郑先生坚持认为,婴幼儿不是儿童:“按规定,2岁以上才是儿童,公示既然规定‘儿童一律收费’,那又怎么能对不到两岁的婴幼儿收费呢?”
游乐园
游乐设施不是公交车
婴幼儿乘坐游乐设施,究竟该不该收费?随后,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该收费,游乐项目都要收票。这不像交通工具。对游乐项目,婴幼儿可以像大人一样感受。以前,我们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进行过解释。”游乐园管理科蔡科长得知此事后,当即认为收费很合理。至于物价部门有没有相应的规定,蔡科长表示不清楚。
随后,此事引起游乐园的重视,张副主任特意致电记者,对此进行详细解释。“婴儿免票从来就没有过,游乐项目不是生活的必须消耗品,也不是社会福利,它是社会娱乐,是奢侈消耗,要坐就必须买票!”张说,游乐者不分年龄大小,要消费就必须买票,消费不起就不要消费。
张副主任还谈到,游乐设施不是公共汽车,没有公交车110厘米以下免票的规定,而且很多游乐设施本就是专门提供给儿童的,这些游乐设施要免票,那儿童游乐项目就难以经营。他表示,对国家的相关门票免费的规定,游乐园都不折不扣地执行,但对具体的游乐设施的免费,则不适用于“门票免费”。“抱在手里的娃娃发生意外伤害,要不要赔偿,该不该负责?”张副主任认为,从安全的角度考虑,游乐设施不能对儿童免费。
相关部门
收费与否由市场做主
“对此物价部门是放开的,没有规定。”昨日下午,成都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因此,游乐园的游乐设施该不该向婴幼儿收费,得遵循市场规律。收不收费,经营方说了算。
成华区旅游局综合科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游乐设施是否该向婴幼儿免费开放,物价部门及相关的行政部门,还没有相应的规定。成都市园林局对此也表示,公园游乐设施,婴幼儿是否免费,并无统一规定。
律师说法
公交乘车不同于游乐体验
“婴幼儿参与游乐项目该不该免费,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瑞成说,根据建设部、公安部制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的规定,目前执行110厘米儿童免票标准,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一名身高不足110厘米的儿童乘车。这个规则是1993年执行的,随后大多数城市的公园、文艺演出场所和风景区也将1.1米定为儿童免票线标准。但这标准并不适用于游乐项目,“门票可以免,但参与游乐项目进行游戏体验能不能免费,得由经营者定。”
不过,马律师还认为,依据《未年成人保护法》,孩子到公园等场所,应当享受相应的优惠,经营者不能单纯为了盈利,而忽视了婴幼儿应当享有的权益。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本报记者车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