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职工宿舍被卖给廖维林后,一直居住在内的王文毅却赖着不走。经法院判决王文毅搬出该房直至发出执行通知,王文毅多次找借口拖着不搬。昨日上午,武侯法院强制执行,将王文毅的家具搬出,房屋归还给廖维权。
第1路
目的地:玉林东街
时间:昨日上午9时许
执行者:武侯法院执行局
“出发!”昨日上午9时许,武侯法院执行局局长王佳舟一声令下,执行警车一路警灯闪烁开往玉林东街。9时30分许,当一行执行人员来到玉林东街42号2单元5号时,该房屋大门紧闭。“限你10分钟内回来,否则我们将强行开门。”法警敲了10余分钟后,仍不见有开门动静,便给王文毅打电话告知。不到5分钟,王文毅和妻子就从外赶回家中,“我在这套房屋住了一二十年,这房子应该是我的。”王文毅反而坐在客厅沙发上大诉苦水。见状,执行人员也只得强行搬迁。
昨日上午,申请人廖维林也跟随执行人员来到现场,他告诉记者,王文毅原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工行干校教工,1985年学校将这套职工宿舍交给王文毅使用。1998年时,省工行干校将该房屋卖给他,廖维林就成了这套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之后,王文毅与廖维林签订了一份为期18个月的租用居住协议。但租期满后,王文毅不但不给房租还占据不走。于是廖维林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王文毅搬出。去年9月18日,在王文毅仍霸占房屋不搬的情况下,廖维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昨日下午1时30分,王文毅的家具被搬迁出去,存放在廖维林为其所找的仓库内。廖维林也终于拿到了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
(武法 记者 田莉)
第2路
目的地:双桥子某楼盘
时间:昨日下午2时30分许
执行者:武侯法院
欠缴职工社保 躲不脱!
(武法 记者 田莉 杨为为)昨日下午2时30分许,武侯法院接到线索,称拖欠缴纳职工马某社会保险费、消失已久的被执行人陈巍出现在双桥子附近。武侯法院执行局立即驱车前往,将陈巍带回法院进行调查。昨晚6时许,经法官协调,陈巍当场付给申请人马某3万元,并表示剩余部分将于12月5日前付清。
据了解, 2005年1月,马某到成都慧蓝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简称慧蓝行公司)工作,公司法人为陈巍。去年4月2日,陈巍又以法人身份,登记成立成都佳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程公司)。去年5月,马某到佳程公司处工作,并于同年11月26日辞职。马某在辞职中要求慧蓝行公司和佳程公司分别为其补交工作时的社保费用,但佳程公司仅支付马某1600元,未到社保机构予以补缴。去年12月6日,马某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裁决为:慧蓝行公司和佳程公司分别于裁决书生效后10日内,到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单位为马某补缴2005年11月至2007年4月、2007年5月至2007年11月期间的社保费。两公司一直不予履行。今年3月24日,无奈的马某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这两个公司已未在登记住所地营业,下落不明,直到昨日下午执行法官接到关于陈巍的线索。
第3路
目的地:双桥子某楼盘
时间:昨日上午10时许
执行者:锦江区法院
对打后治伤 执行互赔50%
(锦法 记者 袁钲钲)去年6月29日下午,郭淘的小狗跑进文志的铺里四处撒尿,文志一脚把狗踢出门,郭淘和文志因此发生争吵,进而扭打起来,文志多处受伤,郭淘更被打掉4颗牙齿。事后,双方相互起诉索赔,法院判各担50%责任。因郭淘花去治疗费较多,双方赔偿数额相差10多倍,文志不服气,一直不肯赔钱。昨日,锦江区法院对文志进行强制执行,将赔款全部结清。
据悉,文志用去治疗费860.9元,郭淘花了10806.10元。郭淘还被鉴定为10级伤残。去年11月,法院审理后判决,文志的医疗费由郭淘承担50%即430.45元;郭淘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由文志承担50%即8416.05元。文志一直不肯支付赔款,于是郭淘向法院申请执行。日前,法院对文志账户里的6000元强制扣划。昨日上午10时许,法院传唤文志,并告知如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将进行司法拘留。昨日中午,文志叫来妻子,将余款全部付清。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