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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价规定我市城区夜间临时占道停车每4小时只能收2元,一些停车场却收5元。昨日,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出动40余名执法人员兵分三路,对我市城区夜间临时占道停车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超标乱收费已成为相当一部分停车场的“惯有”做法。对所查处的乱收费停车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整改并下达了《价格检查通知书》,要求相关负责人下周一接受调查处理。
突袭地点:玉林西路165号
停车半小时竟收5元
“师傅,我只停半个小时。”昨晚8时30分,张先生驾着轿车刚停在玉林西路165号的临时占道停车场,一名身着停车场制服管理员就跑着迎上来,“那交停车费5元,如果停通霄是10元。”“停半小时也要收5元呀?”张先生惊讶地质疑。“我们都是这样收的。”管理员一边扯发票一边解释说,但他并不知道张先生就是市物价局的执法人员。亮明检查证件后,管理员仍然还不解地嚷道:“我们一直都是这样收的,有什么错?”。然而,该停车场一端矗立的收费价目牌上却清楚地标着“夜间停车按2元/4小时·次收费”。这时,管理员仍然狡辩称前来停车的车主都是到附近茶楼喝茶的顾客,一般都要停到第二天凌晨才走,所以才不计时按5元标准收取。
突袭地点:置信北街
不按规定收还讨价还价
随后,该组执法人员又来到置信北街的临时占道停车场。尽管执法人员再三声明停放不到15分钟,工作牌号为“武0032”的管理员仍然按5元收取,其携带的发票也全是5元的,根本没有2元发票。“夜间都是一次性收5元。”该管理员认为其收费标准“合情合理”,待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后,他又改口说“那就收3元嘛”。“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你晓不晓得未停满15分钟不得收费?”而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他根本回答不出来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
检查9家停车场
只有2家未违章
截至昨晚11时,市物价局检查分局一位负责人称,昨晚三组执法人员主要突击检查了城区餐饮娱乐、商场等附近的临时占道停车场收费行为,共检查了9家停车场,只有2家未超标准收费,其余7家都是按5元标准收取。截至记者发稿时,执法人员仍在对城区的停车场进行检查。
记者 杨富 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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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我市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小汽车收费标准为:白天(8时至20时):起价2元/小时,超过1小时以上,按每小时1元加收;夜间(20时至次日8时):按2元/4小时·次收费;包月停车按每辆车每月100元收费。对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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