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德阳4月13日讯(记者 周鸿)4月1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旌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与德阳市43家律师事务所已分别签订了《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备忘录》,约定今后法院向各所律师送达的大部分诉讼文书,均采用电子送达方式。
为提高审判效率,减少诉讼成本,促进案件快速审理,旌阳区法院经与德阳市律师协会及各律师事务所沟通、交流,就建立统一的电子送达机制达成了共识,并与德阳市律协签订框架性的备忘录。与43家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备忘录,就是让框架性备忘录落地。
《备忘录》指出,今后凡是在旌阳区法院审理、签约律所接受委托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法院向该所的执业律师及其委托人送达的诉讼文书均由其律师事务所代收;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不适用电子送达的外,案件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大部分程序性诉讼文书均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电子送达统一采用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由旌阳区法院各业务庭室的送达专用邮箱将文书的电子文件发送至各律所指定的统一受送达电子邮箱;若受送达律师有特殊情况,对文书确定的时间等事项有意见的,应于邮件到达系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上午下班之前向法院业务庭室反馈信息,业务庭室根据反馈信息进行调整并重新送达后,相关事项不得再更改。
据了解,德阳市目前共有45家律师事务所,当日参加备忘录签订仪式的有43家,比例达95.5%,基本实现了对德阳地区律师的全覆盖。此外,旌阳区法院还与司法局、法律服务所以及案件数量较多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沟通,进一步扩大电子送达机制。同时,将积极研究针对当事人个体的电子送达机制,将电子送达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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