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一“黑校车”接送娃娃上下学?该公司被罚1.5万

2017年04月18日 16:26:05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梁鹏 编辑:王梅芳

 图为被民警拦下的“黑校车”

图为被民警拦下的“黑校车”

  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8日讯(记者 梁鹏)今(1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交警一分局获悉,4月11日晚高峰时段,成都交警一分局在桐梓林南路某小区查获一辆“黑校车”。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行为,违反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黑校车”所属公司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4月11日下午5点20分,一辆中巴车在桐梓林南路欧城小区门口停了下来,车门打开后,几名五六岁的小孩背着书包从车上走了下来。正在此纠正乱停放行为的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发现该情况后,立即上前询问。中巴车驾驶员宋某解释称,这是附近一所国际学校接送学生的校车,他正在送学生放学。但民警在检查中却发现,这辆号牌为川AQ1***的客车,并没有相关校车标牌,而且外观上与专用校车也不同。

  “由于该车既不符合校车外观,又无校车标牌,涉嫌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接送学生,民警当即依法暂扣了涉案车辆。”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吴晓乔说,经调查,该车是一辆非营运的中型客车,不具备校车运输资质。随后,民警立即联系学校以及车辆所属公司进一步调查。

  今日上午,中巴车所属的公司负责人罗某被传唤到成都交警一分局进行约谈。罗某表示,其所在的公司与一国际学校合作,为学校提供车辆接送学生,并承认该辆校车没有办理校车标牌,车型也不符合规定。“我们会进行整改,办理相关手续并使用专用校车接送学生。”

  “校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服务,行驶线路、开行时间等需要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吴晓乔告诉记者,该校车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行为,违反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交警部门对中巴车所属公司依法处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还将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校车服务,待车辆整改完成,符合规定后方能从事校车服务。”

  此外,记者了解到,对此违法行为,交管部门还会通报给公司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由相关部门进一步管理处置。

  民警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请大家遵守道法及校车安全条例,安全使用校车,家长也请为孩子选择正规、合格校车乘坐。

  图由成都交警一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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