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执法检查组听取汇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9日讯(记者 陈淋)《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省实施精准扶贫、构建大扶贫格局大背景下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法规,填补了我省扶贫开发地方立法的空白,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具有里程碑意义。自2015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条例》,落实情况怎么样? 今年4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针对《条例》的第二次执法检查,组织9个执法检查组,检查地点由“面”到“点”,做到全省88个贫困县全覆盖。执法检查采取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重点检查、委托市(州)人大常委会检查和自行开展检查的方式进行,并增加了随机检查、交叉检查、暗访等形式,同时将对去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各部门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脱贫攻坚领导组织建设、“十三五”脱贫攻坚计划落实及2016年减贫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对接落实“10+N”扶贫专项方案情况,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情况等。 4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执法检查组前往宜宾,就该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兴文县共乐镇毛村、麒麟苗族乡德应村,珙县珙泉镇中心村、玉和苗族乡杨家村,走村入户,开展实地调查。在宜期间,检查组仔细了解困难群众的生活现状、致贫原因、经济来源,认真听取群众的脱贫打算、就医入学、期盼诉求,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在4月13日召开的汇报会上,检查组还认真听取了宜宾市、兴文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农村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对宜宾市精准扶贫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指出,宜宾的脱贫攻坚工作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体现了全面动员、全力以赴、全心投入的工作作风;体现了严谨、精细、务实的工作态度。2017年,宜宾市委、市政府提出脱贫攻坚“八个导向”,更加注重精细,积极探索创新扶贫方式,检查组对宜宾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充满信心。 就宜宾下一步如何发力脱贫攻坚工作,检查组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抓住重点。发展产业是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要紧扣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在扶贫产业的品牌化、差异化、链条化方面多下功夫,因地制宜实施品牌化战略,不断提升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二要破解难点。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贫困地区发展最直接的难点,要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先导工程”,进一步抓好贫困地区路、水、电、信等基础设施,为发展现代产业、享受现代生活提供坚实的设施支撑。三要对准焦点。推进扶贫开发根本要务是对准主体培育,要聚焦“思想扶贫、精神扶贫”和“能力扶贫、素质扶贫”,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用勤劳双手改变落后面貌、创造美好生活。四要做实落点。扶贫资金一分一厘都必须用在贫困群众身上,要针对具体问题想真招、办实事、促落实,把扶贫开发真正建成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的阳光工程、廉洁工程。五要创造亮点。结合宜宾实际,突破思维定式、创新工作理念,用超常态的创新精神支撑起扶贫开发重担,为全省乃至全国其他贫困地区提供更多更有益的工作亮点和经验借鉴。 宜宾市委书记刘中伯表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宜期间,深入基层农村开展大量实地调研,指导工作,指出了宜宾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实实在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务实性的建议和意见,对推动宜宾扶贫工作发展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宜宾市委、市政府将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将检查组对宜宾今后工作提出的五点意见抓落实、抓到位。要全面对照检查组要求,扎实抓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帮扶不到位、农技员业务不对口、帮扶单位工作有差距、第一书记工作不到位等发生在基层第一线的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到位。宜宾市人大常委会也将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实施开展执法检查。宜宾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以崭新的姿态、务实的作风,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推动全市扶贫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确保如期脱贫摘帽。 据悉,接下来宜宾相关区县将对照检查组提出的要求,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增添脱贫措施,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反弹;宜宾全市上下将进一步加大认识力度、工作力度,切实依法开展好扶贫攻坚工作。 (图片来自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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