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9日讯(记者 陈淋)《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省实施精准扶贫、构建大扶贫格局的大背景下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法规,填补了我省扶贫开发地方立法的空白,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具有里程碑意义。自2015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条例》,落实情况怎么样? 今年4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针对《条例》的第二次执法检查,组织9个执法检查组,检查地点由“面”到“点”,做到全省88个贫困县全覆盖。执法检查采取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重点检查、委托市(州)人大常委会检查和自行开展检查的方式进行,并增加了随机检查、交叉检查、暗访等形式,同时将对去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各部门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脱贫攻坚领导组织建设、“十三五”脱贫攻坚计划落实及2016年减贫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对接落实“10+N”扶贫专项方案情况,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情况等。 4月11日—14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甘孜藏族自治州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雅江县八角楼乡王呷一村、呷拉乡西地村和理塘县高城镇康巴新村等地,通过查阅资料、走访贫困户、与村民座谈进行实地检查,并听取了两县的工作汇报,了解当地落实《条例》的情况及脱贫攻坚成效。 执法检查组指出,甘孜州受特殊气候的影响,有效施工期短,基础设施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加之招投标、民主公开等程序复杂,时间相当紧迫。因此,务必按照中央、省委部署,作好打“持久战”、啃“硬骨头”的充分准备,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执法检查组表示,甘孜州要进一步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脱贫攻坚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实事求是,把握“精准”原则,明确任务目标,防止急攻近利,科学合理规划,防止欠债返贫。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完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状态和严实的工作作风,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凝神聚力决战脱贫攻坚,为我省打赢脱贫开发这场攻坚战,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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