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4月25日讯(记者 徐昭磊)4月20日,自贡市公安局、自贡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行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昨日下午,自贡市环保局对《通告》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解读说明。
自贡重污染天气少且级别不高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自贡市有效监测天数366天,全年重污染天数仅为22天,占比6.0%。2016年以来,自贡共先后7次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均为III级预警(黄色)。按照此次发布的《通告》,对应的应急管制措施为:“禁止货运车辆(含办理自贡市货运汽车城区通行证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并不涉及小型汽车限行,对大家的出行不会造成影响。
自贡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根据全市近几年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情况来看,自贡的重污染天气有两个特点:一是频次低,二是级别低。“近几年从未达到过《通告》中小型汽车尾号限行的条件,且自贡市空气质量逐年改善,重污染天气出现频率也将不断降低。”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将提前24小时发布
据悉,自贡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原则上将提前24小时发布。一旦预测未来将出现或已出现重污染天气,自贡市环保局、自贡市气象局及时组织预测会商,确定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和污染程度。经会商达到预警条件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预警(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可能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及气象条件等),并通过网站、电视、电台等媒体告知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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