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6月22日讯(夏宁蔚 记者 余开洋)日前,达州市通川区公安分局旅馆业、娱乐场所治安等级管理工作会暨首次授牌仪式举行。据悉,这是达州市率先推行旅馆业、娱乐场所治安等级化长效管理机制,也是自2016年1月1日出台实施《通川区旅馆治安等级化管理办法》(试行)、《通川区娱乐场所治安等级化管理办法》(试行)以来的首次评级授牌。
据悉,首次评定出通川区旅馆业治安管理一级的单位7家、二级的单位107家、三级的单位 180家。
新规解读:
等级评定实行分类管理
据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分局相关民警介绍,旅馆业、娱乐业治安等级评定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评定相结合、查阅资料与实地核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网上巡查与网下核实相结合的方式。
一、等级评定
旅馆业治安管理等级化评定工作每年一次;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等级化评定工作每半年一次,分别为6月和12月实施。
公安机关对旅馆业、娱乐业进行分级管理,根据检查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按分值划分为治安管理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档次。
凡经营管理规范,治安状况良好,评定得分在90分以上的旅馆业、娱乐场所,划分为治安管理一级单位;
凡经营管理较为规范,治安状况较好,评定得分在80分至89分的旅馆业、娱乐场所,划分为治安管理二级单位;
凡经营管理基本规范,治安状况一般的,评定得分在60-79分的旅馆业、娱乐场所,划分为治安管理三级单位;
凡经营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评定得分60分以下的旅馆业、娱乐场所,不评级别。
开业不足一年的宾(旅)馆不参与等级评定;新建娱乐服务场所开业后60日内必须进行治安动态评审和分级评定。
二、分类管理
旅馆业
各级治安管理部门实行对治安一级宾(旅)馆每季度检查1次;治安二级宾(旅)馆每月检查1次;治安三级宾(旅)馆每月检查2次;未评级的,每周检查一次。
娱乐场所
一级:公安派出所每季度对娱乐场所治安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分局治安大队每季度治安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二级:公安派出所每月对娱乐场所治安检查不得少于二次,分局治安大队每季度治安检查不得少于二次;
三级:公安派出所每月对娱乐场所治安检查不得少于四次,分局治安大队每季度治安检查不得少于三次;
治安等级管理实行动态升降
公安机关对旅馆业、娱乐业的治安等级评定,采取逐级上升,可跨级下降的办法,实行动态升降管理。
升级:第一次确定等级后,低等级的宾(旅)馆、娱乐场所可通过加分项目来提高分值,申请评定高一级等级。
如:为公安部门提供线索或协助破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每次加5分;通过旅馆信息系统,抓获网上在逃犯的,每次加5分;两年内未发生任何治安案件的加4分,两年内未发生刑事案件的加6分。
降级:对评级后的宾(旅)馆、娱乐场所,由于治安状况恶化,已不符合相应分值等级要求的,或发生降级或摘牌条件的,予以降级或摘牌。
如:娱乐场所内发生“黄、赌、毒”刑事案件等违法活动的,每次扣20分;发生“黄、赌、毒”治安案件等违法活动的,每次扣10分;已评定为治安管理三级以上的宾(旅)馆,一年内被依法作出两次以上治安处罚的摘牌;一年内不按规定对住宿旅客进行如实登记两次以上的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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