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牛法院公开庭审 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分子

2017年06月26日 18:56:26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周子铭 编辑:覃贻花

庭审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26日讯(金法宣 记者 周子铭)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为加强禁毒法制宣传,金牛法院继6月23日对9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审理宣判后,今日又对两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对庭审过程进行了网络同步直播。此外,法院还邀请了锦西中学学生参与旁听了其中一起毒品案件的庭审,让学生直观感受毒品带来的危害,从小树立防毒拒毒意识。

  公开开庭审理于上午10点开始,首先公开审理的是一起涉及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涉毒案件。经法庭依法审理查明,2017年1月下旬,被告人陈某让刘某帮忙买麻古,刘某在拿到钱后并未买麻古。2017年1月26日至2月2日期间,被告人陈某、黄某、吴某以刘某收钱不办事为由,前后分三次以殴打、威胁的方式强行向刘某索要人民币2000元、1000元、2000元作为赔偿。后刘某父亲报案,民警将三人挡获。2017年2月3日,被告人陈某在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三段路边被民警挡获,民警当场从其随身携带的一个红色布包内发现疑似冰毒的白色晶体(净重15.98克)和疑似麻古的红色、绿色药片(净重0.86克),经鉴定,从上述白色晶体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从上述药片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咖啡因成分。被告人吴某于2017年1月29日至2月3日期间,先后容留刘某、黄某、陈某、姚某、许某吸食冰毒,上述五人甲基安非他命检测均呈阳性。

  金牛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黄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陈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非法持有,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吴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综合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3名被告人别被判处一年四个月、七个月、八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六千元到一千元不等的罚金。

  在另一起简易毒品案件中,被告人陈某某在其租住的房间内,容留李某等4人吸食冰毒,后被民警挡获。陈某某被法庭当庭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毒品犯罪给我国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对涉毒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宣判,彰显了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强决心和坚决铲除毒品犯罪的坚定信念。学生在庄严的法庭上旁听了涉毒案件的庭审和宣判后,有助于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防毒拒毒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远离毒品。(图片由金牛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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