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 泸州8名驾驶员被终生禁驾

2017年06月27日 19:29:35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岳东 编辑:覃贻花

  四川新闻网泸州6月27日讯(记者 岳东)今(27)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年上半年,泸州市共有8名驾驶员被处以终生禁驾,其中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6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2人。

  如:2016年5月8日,赵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轻便摩托从龙马潭区高坝692厂家属区往高坝北方苑小区方向行驶,20时40分许,赵某驾车行驶至泸州市龙马潭区航天路5号楼门口路段时,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不仅受到法律惩罚,还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一经处罚就意味着当事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被终生禁驾人员的身份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在全国范围内都无法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员在驾车中出现哪些情形会被终身禁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工作人员介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和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有两种情形会被终生禁驾: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驾驶员;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驾驶员,会被处以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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