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机动车礼让行人调查 市民:车和人看谁胆子大

2017年07月01日 14:51:02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周鸿 编辑:王梅芳
经过该路段的许多车辆都不减速行驶

  四川新闻网德阳7月1日讯(记者 周鸿 摄影报道)当机动车遇到过马路的行人时,会不会礼让行人?今天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走访了德阳市区的部分路段发现,有红绿灯路口,大多数车辆都会遵守交通规则,而且能做到礼让行人,然而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却少有车辆礼让行人。

  据了解,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开展城市交通“治乱缓堵”系列行动第四次集中行动,用两个月时间集中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及行人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的交通违法行为。

  礼让行人看路段:没有红绿灯的路口礼让少

  今天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来到市区东西南北街的的交汇处。这里地处市中心,人流量和车流量都很大。大多数车辆和行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看着红绿灯通行。

  不过,还是有极少数车辆和市民不看红绿灯。在1个小时的观察当中,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车辆有两辆是汽车,其他都是摩托三轮车或者是人力三轮车。此外,还有6名行人未按照交通信号过马路,其中一名行人竟然推着婴儿车闯红灯。

  更有意思的是,许多的机动车都喜欢抢在绿灯的最后一秒加速通过。而当机动车和行人都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过时,有两辆车未按照礼让行人的规定让行人先行通过。

  与有红绿灯的道路相反,没有红绿灯的道路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就要少许多。在泰山北路的一段道路,这里斑马线上就没有设置红绿灯。在20分钟的观察时间里,记者看到,当车辆经过斑马线时,许多车辆都没有减速的趋势。行人过马路都是让着机动车,更有甚者,行人过马路过到一半遇到了机动车,机动车不是停下礼让行人先过,而是行人停下礼让机动车。

  “如果斑马线上的行人让我,我就驾车先过;不让的话,我就让他们先过。”有这种想法的,不止李先生一个。在这些人的心中,礼让已经不是“法”的问题,而是看谁的胆子更大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此外,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与行人抢行

  交警:两个月集中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着力打造有序、畅通、安全、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提升城市宜居品质,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德阳交警将用两个月集中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及行人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的交通违法行为。时间从2017年6月26日至8月31日。

  据悉,此次整治重点包括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在灯控路口乱闯、抢信号灯;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路口交通信号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通过大力宣传与正确引导相结合、深入教育与严格处罚相结合、完善设施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现场处罚与非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和规范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管理,使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过街遵守交通信号的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显著改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基本杜绝城市主要路口、路段行人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德阳市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在7月底前,将对交通信号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斑马线应设未设的问题完成整改。对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抢)信号灯、过街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本着“有违必纠、有纠必处、有处必严”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强化科技手段应用,延伸管控时段、拓展管控范围。此外,重点对四车(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校车)、三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对符合抄告事项的,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抄告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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