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退货不成 发布女店主个人信息号“招嫖”

2017年07月05日 17:21:45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周子铭 编辑:邱令璐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5日讯(孙娜 卢姝婕 记者 周子铭)随着通讯技术发展而逐渐增多的社交软件,在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有可能会给生活带来麻烦。7月5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金牛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家住成都的网店女店主张红(化名)就遇到了烦心事,因为一名顾客申请退款被平台裁定无效,男性顾客竟将张红的个人信息擅自发布伪造成招嫖信息,身心俱疲的张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0元以及自己支付的调查费用500元,获得法院的支持。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金牛法院了解到,从2016年10月19日深夜开始,张红就经常接到许多男士打来的骚扰电话,询问怎么收费,种种污言秽语不堪入耳。张红感到莫名其妙,终于有一天忍不住逼问了一位打电话来的男士,在张红的追问下,该男士说出他是在一个QQ群上看到的公开信息,并且告诉了张红一个QQ号码。张红找到QQ号码后,才知道有人利用自己的真实姓名注册此QQ号,并在QQ上面及空间相册公开散布她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以及个人真实照片。此外,还用了一些诱惑嫖娼的惯用语,在几个QQ群里面进行招嫖行为。从此之后,张红接到的骚扰电话不断,尤其很多电话是深夜打来,导致张红精神恍惚,失眠忧虑,上班也无精打采。连续一个多月,张红停止所有工作,只为一件事,就是要找到侵权的人。

  2016年12月19日,张红通过腾讯公司找到了这个QQ号码背后的注册人,发现这个人正是不久前与张红产生过一次网络交易纠纷的赵某(化名)。原来,张红开有一家网店,赵某曾在张红处购买过商品,通过该次交易,赵某获得了张红的电话号码、微信及相关朋友圈权限,后来赵某希望退货,但经过平台的裁定,张红不用退货,两人产生了纠纷。纠纷发生后,张红便陆续接到陌生人打来的骚扰电话。为停止这个QQ的骚扰,张红将赵某告上法庭,并要求赵某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0元以及调查取证损失500元。

  金牛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赵某未经张红许可使用张红照片,擅自公布其手机号码,并发布招嫖内容淫秽信息,导致张红的私人信息、照片在一定范围内让不特定多数人看到,并致使张红多次接到骚扰电话,影响了张红的正常生活。赵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且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红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和调查取证损失500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对此,法官提醒,大家平时在使用社交软件或者进行网络交易时,一定要保持谨慎,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防止自己的信息被他人恶意利用,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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