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7月26日讯(刘森 黎磊 记者 岳东)泸州现年19岁男子在网吧上网,趁人熟睡偷走他人价值近3000元的4部手机,被公安机关当日追回发还失主。该案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一审宣判,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现年19岁小伙王某,在今年2月19日5时至7时许,分别在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重湾两家网吧和江阳区迎晖路一网吧内,趁四名被害人熟睡之机,先后盗走被害人放置于身边电脑桌上的4部手机。后经评估,4部手机总价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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