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四川254人被终生禁驾 肇事逃逸约7成(名单)

2017年07月27日 10:54:17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梁鹏 编辑:邱令璐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7日讯 (莫海清 记者 梁鹏)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2017年上半年终生禁驾人员进行曝光。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被裁决为终生禁驾的人员信息已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驾考,系统会自动锁定。

  曝光254名终生禁驾人员

  此次曝光的254名终生禁驾人员中,“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78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有172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有4人。

  哪些违法行为会被终生禁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都将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

  四川交警提示,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尤其是智能交通启用后,逃逸者要想逃避法律制裁的可能性近乎为零。而且从驾驶员的角度来看,无论算法律账还是经济账,交通肇事逃逸都是不划算的,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情形为例:

  对比事项

  报警处理

  肇事逃逸

  经济账

  保险公司依法赔付

  保险公司拒赔商业险,个人赔付

  法律账

  事故认定

  依法认定事故责任

  一般情况下肇事方全责

  驾证处理

  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终生禁驾

  法律后果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外,还将因逃逸加重刑事处罚

  “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主要是为了警示教育驾驶人要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驾车出行时要谨记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肇事不逃逸,切莫因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酿成大祸。”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下见名单)




  图片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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