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2017年07月30日 12:08:00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余开洋 编辑:覃贻花

  四川新闻网巴中7月30日讯(记者 余开洋)日前,巴中市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巴州区关渡乡灵江桥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卢某某违规占有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12年6月左右,卢某某与灵江桥村4名村民代表商议,将林木购买商陈某某支付给该村四组的部分林木款10000元交由自己保管。卢某某将上述资金10000元存于其个人账户长达五年之久,并拒不归还给集体。2017年6月,巴州区纪委给予卢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平昌县镇龙镇天鹰村原支部书记何某德不按规定执行精准扶贫政策的问题。2015年10月,天鹰村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回头看”工作时,经群众评议公示后确定贫困户为71户297人,在上报给镇扶贫办时不严格审核致使增加2户5人,共73户302人,且在数据录入时,天鹰村又将未经群众评议的16户75人录入数据库,使该村精准识别贫困户增加到89户377人。同时该村违规将四社何某强、赵某华及五社朱某东等3户12人确定为返贫户,违规享受国家精准扶贫发展资金人平1000元共12000元。2017年5月,平昌县镇龙镇纪委给予何某德党内警告处分。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精彩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