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1日讯(记者 戴璐岭)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2017年8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四川新闻网记者8月1日从四川省统计局获悉,省统计局将积极推动省政府、省人大启动四川统计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以适应《条例》在全省的贯彻执行。此外,将尽快在全省统计系统广泛征集《四川条例》的意见,争取省政府将统计地方立法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
据了解,《条例》共8章55条,对统计法作了细化和补充。一是建立统计责任制度。《条例》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明确了与统计工作有关的各方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的责任,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贯穿到整个法律规范中。二是完善统计体制机制。《条例》对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进行了细化规定。三是严格统计调查管理。加强对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严格控制调查项目,严格组织实施调查,加强对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的控制,切实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四是推进统计公开透明。《条例》把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公开、统计生产方式透明、统计调查成果共享、统计数据为全社会所用作为规范的重点。五是强化统计监督检查。《条例》完善了《统计法》规定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了统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提出了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补充了《统计法》中尚未明确的违法责任。
四川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以加强学习宣传为先导,推动《条例》深入人心,将《条例》的宣传教育纳入统计普法的总体规划之中。此外,以完善地方立法为重点,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将积极推动省政府、省人大启动四川统计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以适应《条例》在全省的贯彻执行。尽快在全省统计系统广泛征集《四川条例》的意见;积极争取省政府将统计地方立法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及其财经委员会的支持,推动《四川条例》立法工作。
以完善各项制度为突破,推动《条例》切实执行。一是修订完善统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修订完善省级统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三是修订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四是清理其他可能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制度。
|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
四川新闻网首页







